| 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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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熟悉专业人才队伍发展现状和方向,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深厚的工艺美术系列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工艺美术系列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在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研究员级、教授级、正高级或其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的专家(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未在处分影响期内; (六)从事以下设计、制作、研究等方向专业的相关工作:环境艺术、视觉艺术、服装工艺、家具工艺、鞋类皮具工艺、乐器专业。 二、专家评委工作职责与义务 (一)受邀参加广东省工艺美术系列有关职称评审会议并对参评人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为广东省工艺美术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提供咨询和建议 ; (三)对所知悉的工作决策事项及资料履行保密义务; (四)其他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三、推荐程序 请于2026年4月10日前,由申请人扫描二维码线上填报资料,并填写推荐表,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邮寄至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核与遴选, 择优选用。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519号自编1栋205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9445967,17322632680 邮箱:gqgm@gqkgj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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