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艺美术学会入会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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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艺美术学会入会申请须知 第一条 本会会员由省内个人会员加单位会员组成。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应当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 个人会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工艺美术生产制作、经营管理或教育培训、研发设计、学术研究; (二)发表相关论文或著作; (三)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单位会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工艺美术生产制作、经营管理或教育培训、研发设计、学术研究; (二)有相关的发明创造和学术成果; (三)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载入会员名册,及时在本会网站、通讯刊物等予以公告。 第四条 本会建立全体会员名册,明确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长、监事以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职务,作为证明其资格的充分证据。会员资格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名册并予以公告。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二)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六)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1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相应会员资格自动丧失: (一)不符合本会会员条件的; (二)被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件的; (三)受到刑事处罚的; 第九条 会员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本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会员如对本会的处分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经审议后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十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会员资格终止后,本会收回其会员证,并及时修改会员名册,且在本会网站、通讯刊物上更新会员名单。
来源于《广东省工艺美术学会章程》 入会流程 1.了解入会申请须知; 2. 会员缴费须知:按届收费(普通会员800元/届、理事2000元/届、常务理事6000元/届、副会长12000元/届),审核通过后请汇款至以下广东省工艺美术学会账号,并备注某单位/某人第三届会费;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署前路支行; 户 名:广东省工艺美术学会; 账 号:3602032419200092157; 3.填写线上申请+申请表纸质盖章签字+一张证件照邮寄至学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我会将于一个月内将证书邮寄至所填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519号自编1栋广轻控股219房,张倩娣,18122253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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